調查︰三分一未夠兩歲 日日睇「芒」 幼童傷眼
頭條日報(2015年10月05日)
家長把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當作「電子奶嘴」,幼童視力因此損害。一項調查發現,三分一受訪家長指,子女兩歲前便接觸電子屏幕產品,擔心子女眼睛健康受損,更有百分之七家長指子女眼睛出問題而要求醫。眼科醫生指,兒童多看電子屏幕會令近視加深,或引致視網膜脫落、青光眼,最嚴重可致盲。
香港眼科醫學院及香港眼科學會訪問了二百二十一名幼稚園學生家長,他們子女的年齡介乎二至六歲,以了解小童使用電子屏幕產品情況,結果發現九成半受訪家長子女,每日使用電子屏幕產品少於兩小時,當中四分一作娛樂用途,另有三分一家長指子女兩歲前已開始接觸這類產品,情況令人關注。
家長欠危機感
調查結果指,九成半受訪家長稱知道使用電子屏幕產品會影響子女眼睛健康,最擔心近視加深、眼睛結構受損及乾眼症,更有百分之七指子女視力曾出問題而要求醫,但受訪家長不認為子女因而減少戶外活動時間,四成半更認為電子屏幕產品有利兒童的發展。 香港眼科醫學院會董高德全指,調查結果反映父母擔心子女沉迷使用電子屏幕產品而眼睛健康受損,但他們並不掌握問題的嚴重性。他指,若近視達六百度,會有視網膜脫落、青光眼等風險。中大眼科及視覺科學學系助理教授任卓昇補充,若四至五歲起每年加深近視一百度或以上,八至十二歲是加深近視的高峰期,日後出現深近視的風險會增加,可能引發其他眼疾。
張女士的兒子剛升讀小學一年級,每周要上電子學習堂,部份功課要上網完成,平均每日花一至兩小時使用電腦,她有一天發現兒子在手冊上寫錯字,細問之下才知兒子睇唔清楚黑板,醫生指其兒子近視加深速度快,她聽從醫生意見,每周帶兒子外出戶外活動兩至三次,減少其眼睛壓力。
每日不應多於兩句鐘
香港眼科醫學院建議家長,避免讓兩歲以下兒童接觸電子屏幕產品,幼稚園兒童每日使用不應多於兩小時,使用時雙眼與屏幕應保持三十至五十厘米的距離,又建議家長應與子女多參加戶外活動。